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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窝

如果不在外企工作了

2015 年 3 月 22 日 by 0 comments

这周,Yahoo! 北京解散。

其实这本来是一件悲伤的事情,但其它公司纷纷去 Yahoo! 楼下「举牌抢人」的场景却一下子把这件事情变得娱乐化起来。说句不好听的,挺像秃鹫抢食的。

我上一次的类似经历,得回溯到 Google 2010 年初宣布对华政策调整的时候了。那次的气氛略有不同,大楼前是鲜花、蜡烛,和警察;不是解散,但在外界看来,「撤出」已是定局,于是,那一天是我这辈子接到最多猎头电话的一天。

我本科毕业的时候只给 Google 一家公司投了简历 (对,从来都那么喜欢 all-in…)。我喜欢这家公司能做出让人耳目一新的产品。做为「粉丝」,我实在是太好奇这些产品是如何诞生的了,尤其是还有机会参与其中,感觉就像能躲在后台看魔术是怎么变出来的一样。Marrisa 在 Google 的时候组织过一个叫「Tech I&I」的沙龙,第一期就请来了 Google News、YouTube、Google Maps、Gmail、Chrome 的发明者们来分享这些产品诞生背后的思路和故事,这些东西对我来说实在太有趣了。

同属互联网外企,Yahoo! 和 Google 应该有蛮多类似的地方,尤其是据说 Marrisa Mayer 带了很多 Google 的文化去「改造」 Yahoo!。Google 和 Facebook 作为当代硅谷互联网公司的领头羊,他们的文化输出在这群公司中创造了某种不言自明的共同话题和优先级:创造力、以用户为中心甚至有时候过分忽略商业化和营销、大胆或鲁莽、由影响力带来的自我驱动,等等,我管这个叫「Culture Infrastructure」。

中国和硅谷仍然是不大一样的两个世界。和那个「Copy to China」的年代相比,两个世界已经更接近,但仍然不大一样,两个世界中生长出来的公司,做事风格也很不一样。

刚刚过去的周一,腾讯科技邀请我参加了一个和 Walt Mossberg [1] 的晚宴。在饭桌上,Moserberg 用他作为一名记者盘问采访对象的语气问我们,「Tell me what China will beat Silicon Valley」。实事求是地说,今天的中国互联网在很多方面已经是世界领先,我经常和美国朋友们炫耀中国的互联网服务——无需加价即可当日送达的电商、五花八门细致入微的「O2O」,等等。但实际上,这样的服务之所以在中国比美国更发达,还是因为中国的人力成本相对低廉,而城市中产阶级对生活品质的要求又在迅速提升,这样的一个阶层差距才创造了这样一个巨大的市场空间,移动互联网的出现恰到好处地弥补了其中的信息不对等。[2]

这才是「风口」的来源。这些都是很厉害的、我也乐于享受的创新,但并不能是真正意义上的技术创新 [3]。Peter Thiel 的《Zero to One》中没有涉及到 O2O,但我想他会把 O2O 归类到他并不那么喜欢的「从 1 到 N」式的、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中 [4]

我在 Google 工作两年多后,觉得已经明白了足够多了魔术原理,于是开始考虑创业。要离开的时候,才发现要放弃的东西比我想的更多——安逸的生活、昂贵的医疗保险、几乎想去哪里出差就可以去哪里出差的机会、去美国工作的可能性,以及,「身份认同感」。但,缓慢的决策、对本土市场的不了解和傲慢,以及越来越多同事似乎并不为了创造而工作,也是让人觉得浪费时间 [5]

我想要的工作环境,既有更接近硅谷的做事方式,又能服务好本土用户,而这不管是外企还是本土大公司都无法满足的。所以,我也就没有把那一天纷纷打来的猎头电话放在心上,而是做了豌豆荚。经过去年的一些困难,我对今天的豌豆荚的工作环境感到满足,既有相互支持、有创造力的文化,又能直接服务身边的用户。所以如果 Yahoo! 的朋友们对「创造」抱有类似的想法,不妨考虑一下我们。

题图是 2007 年,金融危机前一年,在 Google 总部出差时正好遇到了「年会」。
感谢朱大力审阅、编辑。


  1. Mossberg 是美国著名的科技记者,在中国常被成为「莫博士」。他的开场白是,Actually I’m not a Doctor.  ↩

  2. The Economist 这篇文章讲述了「按需经济」可能在美国加剧的社会不平等:《Workers on tap》  ↩

  3. Ben Evans 也不认为 Uber、AirBnB 属于 “Tech Company”,见《Mobile is eating the world》 ↩

  4. 多说一句,这本书中文版推出后,我认识的不少人对这本书评价不高,或觉得看不懂。我想这也是两个世界差别的一部分。客观地说,Peter Thiel 是探险家,他和 Larry Page、Elon Musk 是一类的,但大多数人不是,包括 Steve Jobs。探险家很酷,但也很容易死;这本书不是真理,但确实能提供挺多在我们身边不常见的视角,下次再评。  ↩

  5. 新一代的互联网外企,如印象笔记、Flipboard、Uber 等等,在我的接触里却是非常有活力的。  ↩

智能手表

2015 年 3 月 10 日 by 0 comments

想不到 / 有朝一日 / 我也需要开始每天琢磨 / 要戴哪只表…

A photo posted by Junyu Wang (@junyu) on

我使用「智能手表」大概有一年多了,最早是黑白屏的 Pebble,用起来像是小学时几十块的电子表;后来 Google I/O 的赠品 Samsung Gear Live,再到 Moto 360。Android 手表毕竟不算浮夸,虽然不是黑白屏,但一看也不是什么高贵的产品,所以走在路上也不会有什么人注意,只有同行遇到的时候会问,「这玩意儿到底有用吗」?

这个问题其实很难回答。我每天会低头看它很多次,我确实想不起来什么缺了它不行的用法,但如果某天真的忘记充电了没法带出门,确实又会觉得很不习惯。开会的时候来了封邮件,不想打开手机看 (看一下时间总是合理的);开车的时候看一下现在放的是什么歌 (蓝牙不显示歌名);快速语音回复一下微信 (有时候走在路上没有手的时候,甚至可以拿鼻子操作);从一个会议室出来,看下一个会议在哪儿;在 Path 上点个赞;看一下支付宝的短信验证码… 等等。

在这之前,我觉得我好像从来没有在手腕上戴个东西的习惯。不过我时常想起我刚工作时的 mentor 周百谅老师。百谅是个很厉害的设计师,他是在德国学的设计,我从他那儿学习到了很多关于「设计」的观念。但是在 Google,百谅最著名的恐怕是——他坚持不用手机。那会儿已经是 2007 年,手机已经是人手一部,但 PM 们要找百谅只能打座机,特别烦恼。

有一次我们在餐厅里面吃饭,一块儿吃饭的工程师第一次听说这个事情,特别惊讶,问:「你不带手机,怎么看时间啊?」

百谅慢慢举起手,一块手表。

那个场景特别酷,这么多年过去,我每次在美国见到那位工程师,还会用这个事情来嘲笑他。

当时我也自然不理解,反正随身要带手机,为什么还要戴手表。如今时过境迁,有趣的是我开始戴手表,反而是因为它能扩展手机的「屏幕」。Google 有很清晰的哲学,就是把 Android Wear 做成一个 Android 手机通知栏的扩展,特别简单的信息,特别简单的交互。带来的方便也特简单,以前经常要把手机从兜里掏出来扫一眼,现在抬一下手就可以。

这个事情听起来挺琐碎的,掏一下手机,多简单的事情呀,不麻烦。但我们换个角度想一下「智能手机」,这个如今颠覆了整个行业的东西。其实智能手机大多数情况下还是在办公室、家庭这些固定场所使用,所谓「移动互联网」并不是那么的移动。手机给我们带来的方便,其实也就是要上网不用再走到书桌前坐下,上厕所、吃饭、躺着都可以。就是减少了这么一步,手机取代了电脑的很大一部分使用时间 (但整体的时间是变多了的),我开始用 Android Wear 以后,也经常不把手机掏出来了 (整体的时间也应该是变多了的)。

Google Glass 试图更极致一点,想把「抬手」简化成「抬眼」。戴着 Google Glass 的时候,只要眼珠往上抬,屏幕就会自动点亮,显示手机的通知。其实 Google Glass 和 Android Wear 起到的作用大体类似,这两台设备我也都有,Glass 的一大问题是在生活中过于侵入式了,在脸上架这么大的一个东西,对我们这些低调的人来说颇需要一些勇气,相对来说戴个廉价电子表就轻松多了。Google Glass 发布时享受的明星般的待遇、$1500 的价格,都是 Android Wear 远远比不上的。但这个理论上很让人兴奋的东西,如今却灰头土脸,相对而言更玩具的 Android Wear 则还算乐趣,估计也是让人大跌眼镜的事情 (不过 Google Glass 除了能拍照以外还有一个小优点,它没电的时候还是可以当普通眼镜用的,不像 Android Wear,一旦没电连普通手表都做不成)。

这种反差可能也是科技创业的乐趣,既然在不断创造新的事物,就要始终做好「自己是错的」的准备。我们对「体验」的想象力仍然非常有限,不仅是硬件产品,软件产品、互联网产品也一样,不管分析得再仔细,判断一个产品是否靠谱,总是不如把它做出来,长时间用一下。有时候,会发现自己发明的东西其实还有意想不到的用处;有时候,是自己一开始觉得信心满满的东西一旦真的去使用,就发现非常不靠谱。我想这是作为一个「创造者」的乐趣吧,如果满足于复制模式、「微创新」,是体会不到这个乐趣的。

不过第一个版本的产品多数有很多缺陷,怎么判断是应该继续做,还是放弃,又是另外一个学问。下午还和我们的团队讨论了很久这个问题。

但相对于 iPhone 定义了智能手机来说,智能手表做为一个科技产品的价值目前还很难被消费者直接感受到。我刚才列举的那么多用途,没有一个是非用不可的「killer feature」,所以也未免有些担心 Apple 这么高调,会不会也是个滑铁卢。不过 Apple 的一个优势是能把科技产品当奢侈品卖,我们这些只穿优衣库的科技直男不懂,Google 也决然想不出来这样的点子。New Yorker 的 profile 里面说到 Jony 前两年曾经想从 Apple 辞职去做奢侈品的设计师,而且最感兴趣的 Android 手机是 Vertu——这也是 Only Apple 的事情吧。

写到这里我转头问了一下朱大力,「给你买个 Apple Watch 好不?」

朱大力很警觉,「生日礼物吗?」

「不不不」,我连忙说,「怎么会送这么土的东西。」

「可你还拿鼠标当过生日礼物」,那是一只 Magic Mouse。

这个礼物一般人还真想不出来。

感谢朱大力帮忙审稿。

年,过完了

2015 年 3 月 7 日 by 0 comments

去年过年,我和朱大力不管不顾,去了日本玩,就没回家。今年,就把整个假期放在了不同的「家」里面,广州、潮汕、诸暨、北京,都跑了个遍。

元宵都过去了,年也过完了,整理一下我们过的这个年,然后继续新一年的创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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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气候温暖,春节在广州正是花开时节,市区道路年二八到年三十改为临时的迎春花市,只有三天。我大一的时候曾经和几个同学在东山花市租过一个摊位,在北京天成市场 4 毛钱进货的剪纸卖到 8 块钱,算是做的第一笔小生意。一转眼十多年也过去了。

拜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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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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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三十,潮州,奶奶家里,「拜祖公」,即祭祖。我是在广州出生,潮州长大,再回广州上的小学。传统的仪式我和爸爸都不懂,两个杯子应该一个放酒,一个放茶,请祖先来喝,但到底应该哪个放茶、哪个放酒,最后还是得请教奶奶。先人养育我们,这里的意义小时候并不明白,只是照着长辈行礼,后来慢慢才懂一些。

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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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粿。米制品,潮州话都叫粿,外面米皮,里面是糯米饭。那天没有煮饭,于是当主食吃。爸爸一边吃一边说,以前爷爷还在的时候每次吃这个都会说,做起来太麻烦,其实都是米,吃到肚里还不是混在一起的。爷爷二十多年前就过世了。

年夜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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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三十晚上,潮州,奶奶家里。年夜饭是四叔掌厨。爸爸在旁边一直说,在广州自己的厨艺还算好,一回老家就不敢下厨了,兄弟姐妹们都是一手好厨艺。四叔说,也有好几年没有下过厨了,今天是在家里吃年夜饭。

年初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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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一的潮州西湖。早晨和爸爸出去给老舅 (爸爸的舅舅,奶奶的兄弟) 们拜年。爸爸说有二十多年没有在潮州过年了,春节天冷,觉得要奶奶多备几床被子太麻烦,何况如今有高铁,所以平时经常回家,反倒是春节很少回。今年奶奶身体不大好,多回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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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兰是潮州的好吃。不过其实也不一定,也许只是因为我们的味觉是被我们最为习惯的那个味道所定义的。「潮州的人吃惯了这些出去怎么会觉得外面的东西好吃」,爸爸说。

我小时候住的老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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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伯家。我小时候在潮州的时候是由大伯和大伯母照顾,所以我也叫他们「爸爸」「妈妈」,小学暑假的时候最期盼的就是去「潮州爸爸妈妈」家里过暑假,我们那时候就在这个屋子里没日没夜打 UNO。那个时候大伯家有一只用来垫脚很舒服的大白猫,我对猫的喜爱大概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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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来的时候养的还是一只小黑猫,说是后来上房顶去玩就没回来。在市区的老房子,猫白天都上屋顶去玩耍,要吃饭或者生娃了才回家,偶尔也捎点死老鼠回来。

粿条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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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边的粿条摊,大年初一的晚上,细雨之中生意仍然很好,一碗沙茶粿条十块钱,心满意足。北京的各种潮州餐厅,还没见过有卖这种食物的。

打呵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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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边的小卖店,打呵欠的白猫。我对潮州的印象还停留在幼年的尺度、早上豆浆和油条的香味、雨后的石板路。小时候看起来很遥远的路程,现在走两步就到了。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在北京呆久了。

功夫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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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泡功夫茶很不熟练,爸爸说我茶叶放得太保守。作为潮州人,我小时候可能喝茶比喝奶还要多一些。以至于茶对我来说完全没有提神效果。当然,现在咖啡也快没了。

雨过天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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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过天晴。广东天气好,却也要配合慵懒的午后,一年也只有这几天能慢慢享受。

回来工作其实也已经有 10 天了。可能是我结识的年轻人变多了。往年过完年回来,主题是「逃离北上广」;今年大家过完年回来,一下子似乎变成了对「跨维度沟通」的集体困惑。

乡愁一直都在,代际冲突也一直都在,也许只是在科技进步的带动下,生活方式和观念的变化速度越来越快,所谓的「数字鸿沟」也越来越大。我们身处互联网行业,自然更直接感受到这种冲突。然而,如果我们这个行业的工作结果只是让不同地域、不同代际、不同阶层在信息和观念上鸿沟越来越大、并为之沾沾自喜,也是一件有些需要反思的事情。

Gong Hei Fat Choi, Lai See Dou Loi

2015 年 2 月 18 日 by 0 comments

行花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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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州过年的话,耳边应该经常会听到标题这句话,「恭喜发财,利是逗来」。广州的红包习俗图个喜庆,街坊邻居、同事朋友之间只要说一句吉祥化,都可以互派 (但应该是结了婚才需要派?);微信团队就在广州,去年直接把这个线下的习俗产品化、互联网化,这才是最厉害的 O2O。

红包从线下搬到线上了以后,我们的企业文化便得到了败坏。贵荚的群里玩接龙,发「拼手气群红包」,领到最多的那一位,则将上一位所发总数 x2 再接龙发出去。但是总数 x2 实在风险太高,¥100 起步的话,¥200、¥400、¥800、¥1600、¥3200,就玩不下去了,分分钟喜事变白事。而且最近微信红包做了更新,也不显示总数了。

所以如果要玩得久,又不负担太重,应该怎么设计呢?要回答好这个问题,就不能不探究一下微信红包算法的秘密…

红包也不是对企业文化一点正面作用也没有,比如为了狠抓开会迟到的歪风,贵荚也给每个会议建了一个群,按迟到发 200 算。这样子以来,作为迟到最多的人之一,我用血汗钱积累了不少历史数据,放到 Excel 简单分析一下就好:

我挑选了近期发的几次红包,又补充了两次小流量测试,获得统计数据如下。

正则化后的分布图如下:

统计学没学好,一下子没看出来是什么分布。不过不要紧,这不影响我们琢磨规则,可以请有识之士继续研究。

微信看起来是相当节制,在上面的 11 个测试样本中,最大值在均值的 1.68 到 2.54 倍之间,标准差在均值的 0.5 到 0.8 倍之间。支付宝的贫富差距更大一点,我随便发了一个试了一下,最大值在均值的 4.94 倍,标准差则几乎和平均值一样。

这个用来设计红包接龙的规则应该是够了——

  • 发红包者,设置适当的红包个数,使其均值为 ¥10。
  • 手气最佳者 (估计在 ¥20 左右),将自己收到的金额 x10 发出 (估计在 ¥200 左右),仍然将均值设为 ¥10。

这样子就不怕乐极生悲,也可以一直玩下去啦。

祝大家新年快乐,过个好年,开心就好。

动机

2015 年 2 月 18 日 by 0 comments

Sky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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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到北京上学的时候,海淀图书城还叫海淀图书城,那会儿感觉都是卖考研书的小店,里面有间「李先生加州牛肉面」,牛肉面的对面有一个卖袜子的,店门口的喇叭总在喊「清仓甩卖,最后三天」。袜子终于还是消失了,加州也是没有牛肉面的,考研书也慢慢一间间倒闭了。这些都不出乎意料,可海淀图书城居然直接变成了「中关村创业大街」,这个战略转型还是蛮精彩的。

去年 11 月份的时候,《南方周末》有篇报道,讲了在大街上发生的几个创业者故事。这篇看似白描的文章也许刻意突出了不少用来营造戏剧冲突的细节,但如果把互联网创业看成是一个一夜暴富的、买彩票式的致富捷径,那还是挺大的误会的。

也许我自己也是这个系统的一部分。恰巧,这篇报道我是在从爱尔兰回来的飞机上读的。那次是去参加一个叫「F.ounders」的会议。参会者大约有 200 多人,大多数是公司所处阶段和豌豆荚比较相似的 Founder,还有许多投资人、银行家和作家,但来自中国内地的甚少,只有徐小平老师和我,充满了异国风情。

说是会议,爱尔兰人民可能除了喝威士忌之外不需要做别的事情,议程大概是下面这样,你们感受一下:

  • 第一天:欢迎酒会、组团去酒吧、酒会、在博物馆里面的晚宴、酒吧
  • 第二天:酒会、在火车上的酒会、参观酿酒厂和品酒、酒会、在乡村的晚宴、在篝火边的酒会、酒吧
  • 第三天:圆桌讨论、午宴、酒会、在城堡里面的晚宴、酒吧

细心观察,会发现居然有一条议程没有喝酒——第三天早上那个圆桌讨论。那天早上的圆桌讨论在一个城堡酒店里,分了好几个分会场,我参加的那场,主持人是 Wired 英国版的主编 David Rowan,话题是「Psychological traits of truly great entrepreneurs」。

于是十几个 CEO 开始七嘴八舌聊 truly great entreperneurs 的 psychological traits 都是什么。我听了一圈,感觉都是,哦,每个人脑子里面好像都有这么一个或者几个非做不可的 idea,一碰到机会就要去试,不做出来总是会手痒。如果第一次不成功——那几乎是一定的——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总结经验,换个方法再试就是,直到放弃,或者成功。

这听起来有点主观能动性可以战胜一切的鸡汤气势,但那真的是一次很开心的会议经历,因为一下子认识了好多原来只在科技媒体上见过的人或者读了差不多十年的 blog 作者,活生生摆在面前。几乎认识的每个人都比我更聪明,即使是 John Sculley 这样的长者,思维锋利的程度也让人赞叹。一个屋子里塞满了这样的脑袋,闲聊时倒出的鸡汤也更容易喝下去一点。

唯一的瑕疵是我不喝酒,好在西式酒会比较随意,拿一杯白葡萄酒在手上就能用一个晚上。

在回程的飞机上读到这篇文章,于是就在想,这两群人有什么区别。其实都是创业者,比较成功的创业者,和还没有成功的创业者,努力、运气、智商,假如都都没有区别的话,也许唯一我能感受到的区别,就来自于动力是不是更单纯一点,更来自「创造」本身的乐趣,而不是名利一点。归根结底,我们也是依靠自己的劳动来为社会创造价值的劳动者,把这些价值里面的一部分变为收入来养活自己而已。


快过年了。对我自己个人来说,2014 年其实是挺漫长、也挺难的一年;回头翻一整年的照片,有很多好像都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了。这两天有两位同学在不同的地方问我,你的动力是从哪里来的?What keeps you going?我就想起了这么两群人。

说了很多大道理,也不一定能过好自己的生活。我去年重新读了几遍青年志发表在《城市画报》的 90 后报告,其实还是典型的 80 后风格,讲求「奋斗」,并不享乐。和事情顺不顺利、工作强度大不大,关系不是特别大,怕的是羡慕别人的生活,将别人的动机放在自己的动机之上,追求不是所真正追求的东西,就会觉得痛苦。有好几次我确实怀疑自己很难坚持下去,不能喝酒,就半夜绕着二环开车。

后来在很多人的帮忙下慢慢变得好一点,也搞明白了这个事情,就重新找回了本身的乐趣。于是坚持下来,最后感觉反而游刃有余多了。而且我也发现二环半夜还会经常堵车。

我不一定有机会和每个人当面道谢,但我确实是很想感谢在我身边的每一个人在这一年里对我个人提供的能量。最重要的,还是稍微更明白了一点自己是谁、想去哪里。这是长期的能量之源,世界是美好的,来年也会更好。